回复 小徐有名.CS : 普通青年版:当我年幼之时,以计灭强敌;当我成年之后,以力镇山河。我要当天帝,当镇杀世间一切敌。二逼青年版:我凭本事练出来的实力,为什么要让着你?打小的也要拿出全部实力。打了小的来了老的?照样往死里削!文艺青年版:当我死后,我的墓碑上一定会写满文字,那将是我的传奇一生,但这一幕不会发生,因为我是天帝。”
回复 夏一流: 这部《1976农场主的三个女儿3》这个男人富甲天下,却一直在挑(bu)战(ting)极(zuo)限(si)!从巴黎人骨公墓到青海昆仑之眼,从巴厘岛恶魔眼泪到卡拉库姆地狱之门……他冒险的足迹遍布七大洲、四大洋的各处危险绝美之地。BBC称赞他:【这个星球上,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】,华夏电视台为他制作专题节目,各国明星以能和他合影为荣。然而。吴峰却泪流满面:“我真没想这么玩儿命啊,实在是狗系统太坑,让我签到的地方总这么要命!”
回复 鸡皮兔恩静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